固定總價合約 — US FAR
根據 US Federal Acquisition Regulation,固定總價合約的價格不因承包商實際履約成本與其估算不同而自動調整。
誰承擔成本風險
承包商承擔成本責任及由此產生的利潤或虧損。若交付成本超出預期,單憑該成本經驗本身不構成承包商有權提高合約價格的理由。相反地,有效的成本管控可以改善承包商的利潤率。
並非所有變更都適用此定性
此定義針對基於承包商成本的價格調整問題,不應被解讀為對每一項契約變更或救濟方式的完整規則。那些問題需視適用條款與具體事實而定。
準備報價時
在定價前請檢視工作範圍、假設條件、交付義務與可預見的成本暴露。將此類合約與費用補償合約區別開來:後者是以可核准費用為支付基礎。依 FAR 術語,即便合約包含基於成本以外因素的某些激勵條款,其固定總價的性質仍可保留。
來源
已審閱: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