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Otnox...

採購特別救濟(西班牙)

recurso especial 是西班牙的訴訟前採購救濟:對一個獨立行政法庭提出之免付費、可選上訴,能在合約簽署前撤銷公告、招標文件(pliego)、排除或授標。程序雙向皆快速——提交期限為15個工作日,裁決以數週計。關於其是否中止程序,以及先行投標者會喪失之權利的規定,通常在實體裁判前決定多數案件。

是什麼

recurso especial en materia de contratación 為一種行政上訴,由獨立於採購機關之外之機構審理,針對採購程序中所為之決定提起。Ley 9/2017(LCSP)第44.7條規定此救濟為可選免付費;第44.5條規定其排他性,故對於可走此途徑之行為不得提出一般行政救濟。

在國家公共部門,主管機關為 Tribunal Administrativo Central de Recursos Contractuales(TACRC),第45.1條敘述其具有完全職能獨立性,成員任期為單一且不得續任之六年。自治區須成立其各自獨立機構或經協議將職權移轉予 TACRC(第46.1及46.2條);大型直轄市與省級議會得設置各自機構(第46.4條)。

哪些契約,以及哪些行為

此救濟僅在某些金額以上適用,且該等金額並非歐盟統一管制門檻。依第44.1條,適用範圍包括公共行政機關及其他採購機關擬訂之契約,若:

  • 工程契約之估計價值超過 €3,000,000,供應與服務契約超過 €100,000;
  • 針對該類契約之框架協議與動態採購系統,以及基於此等協議或系統所訂之契約;
  • 估計價值超過 €3,000,000 之工程或服務特許經營契約。

第23條之補助合約及超過服務金額之內部委授(in‑house assignments)亦包括在內。緊急程序不在可提起上訴之範圍(第44.4條)。

第44.2條列舉可被挑戰之行為:招標公告、pliegos(招標文件)及訂定契約條件之其他契約文件;那些直接或間接決定授標、使程序不可能繼續、或導致防禦權喪失或無可彌補之損害之程序行為——始終包括候選人與投標之准入或排除(包含以價格異常低廉為由之排除);授標決定;違反第204與205條所為之變更;不合規之內部委授之正式化;以及收回特許經營之決定。

誰得上訴

第48條賦予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上訴資格,凡其權利或合法利益(個別或集體)已受損害或可能因該決定而直接或間接受影響者,均得提出上訴。工會於該決定涉及在履行期間對勞工之社會或勞動義務違反時具有上訴資格,且具代表性之部門性雇主組織始終被視為具有上訴資格。

時限與陷阱

上訴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提出(第50.1條)。起算日取決於所挑戰之行為:對招標公告而言,自在 perfil de contratante 發布之次日起算;對 pliegos,則自公告於 profile 發布且載明如何取得 pliegos 之次日起算;對程序行為,則自你知悉可能違法之日起算;對授標,則自授標被通知之次日起算。

陷阱存在於第50.1.b)條:一般原則上,若上訴人於提出上訴前已提交投標或參與請求,則針對 pliegos 之上訴不予受理,除非基於完全無效之理由。投標被視為接受規則。若 pliegos 違法且對你有重大影響,必須在首兩週內決定——你不得以投標保留上訴之選項。若理由屬第39.2條 c) 至 f) 項之無效原因之一,第50.2條提供較長時效:自正式化公告之日起三十天,或若無公告則自正式化日起六個月。

提出上訴的效果

依第53條,當所挑戰之行為為授標時,提出上訴自動中止程序——但基於框架協議或動態採購系統之契約除外。對於其他情形,應聲請:第49條允許在提出上訴前先請求臨時措施,並應於五個工作日內作成具理由之決定。

第153.3條另增加一項待決期間:當一項契約可走此上訴程序時,正式化不得在授標通知送達後之15個工作日內為之,自治區得將此期間延長至最長一個月。

檢視案卷之權利為分離程序。第52條允許在上訴期間內向採購機關請求閱卷;機關須於五個工作日內給予接觸——但該請求不停止起算時限

時程與結果

法庭於同日通知採購機關,並要求其於兩個工作日內繳交案卷(第56.2條);其他利害關係人得於五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第56.3條);法庭自收到該等意見之日起,須於五個工作日內裁決(第57.1條)。若兩個月經過而無通知之決定,上訴在欲轉至行政訴訟法院時視為已被駁回(第57.5條)。

勝訴之上訴得撤銷不法決定、將歧視性之技術、經濟或財務要求自公告或 pliegos 中剔除,並使程序回溯;撤銷 pliegos 之條款亦同時撤銷核准該條款之行政行為(第57.2條)。經請求,法庭得命令賠償,至少涵蓋準備投標之成本(第58.1條)。其裁定具直接執行力,僅得向行政訴訟法院提起救濟(第59條)。

應如何因應

自公告之日起計算15個工作日,應將其行事曆化,而非自你發現時起算。於第一週閱讀 pliegos 以尋找可能使投標不可能或無法勝任之要件,並在當時決定是否提出異議或投標——二者不可兼得。若對授標有疑慮,應立即請求閱卷,但仍須以案卷可能無法及時到手之情況來起草投標文件。同時衡量風險:第58.2條允許在法庭認定提出上訴或聲請臨時措施時存在輕率或惡意者,處以 €1,000 至 €30,000 之罰鍰。

相關術語

免費試用開始 — 7 天